新闻 | 财经 | 企业 | 科技 | 文化 | 法制 | 娱乐 | 图片 | 旅游度假 | 人才招聘
体育 | 军事 | 生活 | 教育 | 汽车 | 健康 | 论坛 | 房产 | 婚恋交友 | 电子政务
首页>>专题报道>>3.15专题>>法律法规>>正文       热 点 推 荐
 
 

仲裁的定义


发布时间:2008-3-13 19:36:51              点击次数:              新闻来源:晋城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裕峰]

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居中调解,作出判断或裁决的活动。

仲裁的优越性

仲裁具有当事人意思自愿、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

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是双方自愿,并达成仲裁协议;

(2)向哪个仲裁组织提请仲裁,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3)可以选择或者委托仲裁组织指定仲裁员;

(4)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的原则和制度

仲裁实行自愿、独立、公正、一裁终局的原则和制度。

仲裁协议的定义

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的经济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约定。其表现形式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后前或者发生后达成请求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应具备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提请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理范围。

仲裁案件受理费的承担

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

发送给好友】【添加到收藏夹】【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王志文领证“闪婚” 佟 外交部长杨洁篪就中国 “鸟巢”设计者获得英 人大主席团提名常委会
发表评伦

焦点新闻

·王茂设:开发煤层气 推进发展清
·市区南出入口绿化掀高潮
·下月起的哥出车要统一着装
·水泵坏了,苦了小区居民
·24名河南农民工深夜被扔路上

热点新闻
·追忆似水年华 红楼梦中人当年容
·2007年山西关闭矿井名单晋城关
·于幼军调任文化部副部长 惜别三
·是手术还是骗术?
·中共山西省委号召向申纪兰学习
本类频道最新新闻
·国家主席胡锦涛任命驻外大使孔
·美国暂不对伊开战 促朝申报核计
·纽约州长斯皮策辞职 9号客户T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2007
·外交部长杨洁篪就中国对外政策
特别推荐
·国务院安委会专项行动督查组我
·我市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
·联合治超展开全面攻坚做无缝隙
·市科技局局长王仁庆建设科技创
·我市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掀
商家推荐

 

 


    

用户名:
密 码:
立即注册 网上投稿
晋城市委宣传部晋城在线联合早报网太行在线阳城热线晋城人才市场
晋城商务网中国泽州太原新闻网晋城二手网晋城广电网皇城相府
晋城招商网山西新闻网晋城科普网晋城百强网晋城黄页太行农网

[更多] 

 
太行日报社概况 | 关于晋城新闻网 | 机构设置 | 报系报刊简介 | 广告服务 | 读者联系 | 招聘英才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