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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联创”实现第一个目标
我市荣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4月3日,我市从北京捧回“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大奖。经过4年积极创建,绿色城市终于实至名归。
这是我市“五市联创”实现的第一个目标。此奖项是在全国绿化委员会全体会议暨造林绿化表彰大会上颁发的。全国绿化委员会此次共授予14个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和84个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称号。14个城市中,位于黄河以北、创建难度较大的城市(区)共有4个,我市为其中之一。其他三个分别是北京市顺义区、河北省秦皇岛市和吉林省长春市。我市还是全省首家获此殊荣的地级市,填补了山西省无国家级绿化模范城市的空白。在84个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称号的名单中,我省有右玉县、河津市、沁源县、柳林县和蒲县5个县(市)。
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是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取得的重要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省前列。2003年9月,市委、市政府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契机,提出了“建设绿色晋城、打造生态城市”的战略构想,制定了绿色晋城发展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晋城的决定》,明确了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一片两河、三横四纵、五环千村”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建设布局,确定了2005年建成国家级园林城市、2007年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并进而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奋斗目标。4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全党动员,全民参战,六路并进,强力推进城市绿化,高标准推进环城绿化,快速推进通道绿化,整体推进村镇绿化,持续推进荒山绿化,奋力推进厂矿区绿化,2005年建成了国家级园林城市,2007年7月基本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指标要求。各项数据公示上报后,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于2007年8月28日至8月30日对我市的绿化成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给予很高评价,认为我市提供的各项数据、资料、图表,真实、详尽、可靠,各项数据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标准。在表彰大会召开前,全国绿化委员会于去年12月19日在人民日报上公示了拟表彰的绿化模范城市(区)和绿化模范县(市),以“太行山上的绿色明珠”为题介绍了晋城。(记者张志敏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