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1个市物价部门负责人会聚晋城,就全省房价走势作出预测———
房价不会降但涨幅会下降

全省各地市物价部门的负责人在市区某房地产公司观摩楼盘。

会议研讨得出一致结论,我省后半年住房价格总体上呈平稳态势,房价不会降,但涨幅会下降。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出台,今年伊始,广州、武汉等一线城市的房价开始下跌,不论是直接降价还是打折赠物,都让一路坚挺的房价风光不再,楼市走势显得扑朔迷离。面对全国趋紧的宏观经济形势,我省各市特别是我市的房地产市场走势又将如何呢?
7月16日,我省11个市的物价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会聚晋城,对全省及各市房地产发展进行了权威解读及走势预测,一致认为我省后半年住房价格总体上呈平稳态势,房价不会降,但涨幅会下降。
房价今后还会温和上涨
房价还会涨吗?涨价会涨多少?这是老百姓一直以来最关注的问题。
省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处长田念清介绍说,从当前宏观经济情况看,钢材、人工成本的快速上升,推动住房价格特别是中小城市住房价格上升;再加上股票市场疲软,大量资金逃离股市,随着我国经济增长的放缓,部分生产流通环节也会有部分资金退出,在投资渠道狭窄和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这些资金很可能选择再次进入房地产市场,部分居民在等待观望后也会选择进入市场。因此,2008年的房价仍会整体保持温和上涨的趋势。
市物价局局长谢保国说:“今年住房价格只是上涨幅度减少,受地价、建材价格上涨影响,住房建设成本加大,房价难以下降。”太原、临汾、运城、晋中等地物价部门负责人对此也表示赞同。
诸多因素造成房价居高不下
为何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来自我市物价部门的资料显示,高企的土地拍卖价格(平均每亩350万元,折合商品房建筑成本约每平方米1600元),加之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价格一路走高,电价、人员工资上调等诸多因素,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开发高层住宅,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大大增加。
省物价局局长李福龙分析认为,近几年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城市建设用地供应有限和土地成本价格及建材价格不断上涨推动住房价格上涨;二是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旧城拆迁改造、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要求改善住房条件这三大因素推动住房价格上涨;三是信息不对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利用虚假信息,操纵市场,哄抬房价。
而市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们公司2006年以3100万成功拍到景西路中段的一块土地,实际使用面积大约8亩,加上交易费等下来,成交后达到3300万,每亩土地下来达到400万,每平方米住房仅土地一项成本就是1700多元,再加上建安、设计、电梯、财务、管理、销售等成本,每平方米费用达到4090元,而住宅楼销售价在每平方米4200元———4500元。“目前这种情况,房地产公司开发住宅楼的利润其实很低。”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这也是住房价格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物价部门积极稳定住房价格
为了稳定住房价格,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价格主管部门都表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晋中市物价局认为,对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申报制度,是扼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是要求商品房销售前必须到物价部门进行价格备案,否则城建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价格备案物价部门不直接定价,商品房价格仍由开发经营企业确定,但如果定价过高或价格上涨过大,物价部门要提示开发企业适当降价,或者开发企业必须说明价格上涨理由,否则物价部门不予备案。通过备案,目前晋中市城区商品房价格高层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左右,多层控制在2600元/平方米左右,这一价格在全省居较低水平。
我市在稳定住房价格监管方面,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实行一房一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营销中介销(预)售商品房时,必须持相关资料区分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向物价、建设部门申报商品房销售价格;在把好商品房成本关上,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对收费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实施收费时,如实填写登记卡,制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乱收费,保护房地产开发企业合法权益,《缴费登记卡》作为物价部门核实成本、认证销售价格的依据。
[网络采编:杨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