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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努力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强化市场监管,重拳打假治劣;要强化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严查大要案件,规范经营者行为,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消费者协会要与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协作,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感,推动企业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建立和扩大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队伍,加强对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三是加大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纠纷的力度,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机关和消协作为消费投诉纠纷最主要的受理解决部门,要认真做好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工作。受理投诉要做到热心、耐心、诚心,在解决消费纠纷中实行消费者投诉首问负责制、受理投诉分流制、投诉信息反馈制、投诉案件处理督办制、投诉举报案件转办制、重大疑难案件移交制等六项制度,妥善解决消费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探索消费争议和调解员制度,倡导消费和解,促进消费者自我化解消费纠纷。
四是加大农村消费维权力度,努力为农民消费者办实事办好事。要继续加强“一会两站”建设,将消协维权工作触角延伸到各个村庄角落;借助“一会两站”,进一步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农村消费环境。要结合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状况,制定和推出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措施,为农村消费者办实事,促进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好农村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
五是加大自身建设力度,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结合实际,依据职能,进一步加强工商机关和消协干部队伍自身素质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努力提升监管市场和消费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强化培训力度,努力使广大干部职工适应市场监管新形势和消费维权新特点的要求,为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强化社会责任意识 加大消费维权力度
高平市工商局局长 陈淑斌
2007年,高平市工商局以“消费和谐”年主题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行政职能,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作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各种危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518件,罚没款172万元,其中,万元以上大案84起;处理各种消费者投(申)诉案件121起,为广大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万余元。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济秩序。去年以来,我局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方针,针对食品、商标、广告、合同、煤炭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了九大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和食品准入等制度,累计检查食品经营户3831户(次),共查处食品案件129起,罚款 4.4万元;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方面,共检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7739户,其中取缔无照经营户155户,注销50户,罚没款83万元;在打击传销方面,成功地捣毁了一特大传销团伙,遣散传销人员128人,没收非法通讯手机17部,没收活动经费4500元;在打击商标侵权方面,共检查企业545家,查处商标侵权案件74起,罚没款5.8万元;在虚假广告专项整治方面,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50起,罚没款3.4万元;在打击合同欺诈方面,共检查企业322个,检查合同27480份,查处合同案件1起,罚款5000元;在煤炭市场整顿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对20家炭场进行了清理。
二、强化网络覆盖,畅通维权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维权作用,进一步扩大了“一会两站”和12315综合执法网络的覆盖面。在全市城、乡、村建立了三级监督、举报、维权网络体系。先后在城内各大超市商场设立了30个消费者监督维权点,在各乡镇、村设立了40多个监督举报维权点,培育了一批义务消费维权排头兵,起到了宣传、监督和调解的作用;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维权宣传、消费引导、舆论监督方面的作用,披露重大典型侵权案件,发布消费维权警示,使假冒伪劣产品失去生存空间。全年各维权站共接听咨询电话2600次,受理各类消费投诉案件121起,结案率达到了98%,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