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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权益 构建消费和谐晋城
晋城市消费者协会会长 姬志芳
2007年,晋城市消费者协会在省消协和市工商局的直接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各经营单位及各位理事和广大消费者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消费和谐”年主题为工作中心,以机关纪律作风整顿为契机,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消协的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消协的威信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市消协全年共受理消费投诉案件128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6万余元, 回顾一年来,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3·15”纪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007年“3·15”,市消协按照省消协和市工商局的总体安排,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深入开展四项宣传活动:1、召开了二届三次理事会暨“3·15”维权座谈会,并向社会公布了2007年“消费和谐”年主题的重要意义,通报了2006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效和消费者投诉热点;2、在“3·15”当天开展了大型纪念活动,活动紧紧围绕“消费和谐”这一年主题,重点对消费维权知识、《消法》基本内容作了集中宣传,同时对2006年维权成果作了现场展示。提供现场维权,现场为消费者解决投诉,投诉台前,消协工作人员对消费者的每一件投诉,都进行了认真登记,及时调查落实、调解处理,切实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3、向广大消费者发放《消费维权口袋书》2万余册;4、在《太行日报》刊发消费维权特刊,均取得了显著社会效应,有力推动了全市消费维权环境的改善,为落实年主题、构建和谐晋城奠定了良好基础。
通过机关作风整顿,我们认识到消费维权宣传不仅仅在一年一度的“3·15”,更重要的是做到月月“3·15”、天天“3·15”。本着这一思路,在局领导的支持和安排下,我们与市广播电台联手,于今年5月推出专题栏目《问题时间》,开通热线接听、听众投诉,由消协工作人员现场做答。此外,还与中国移动互联网沟通、协商,于6月份面向社会开通了手机短信投诉平台,凡晋城市范围内所有手机(包括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均可通过编辑短信“消费投诉”字样加投诉内容发到958880即可进行投诉,使消费者随时随地均可投诉,做到了天天“3·15”,时时“3·15”。
二、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去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案件128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6万余元。消费者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手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电脑、家庭装修材料、汽车、摩托车、商品房、美容美发、化妆品、医药、农机、种子、化肥等。各级消协广开维权渠道,重点解决消费者投诉难点、热点问题,确保了广大消费者的各类投诉能得到及时受理和顺利解决。总之,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在解决消费纠纷时都能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值班,无论是接到电话投诉、来信投诉、来人投诉,都能做到认真登记、及时受理、及时解决,并能坚持做到“四心”,即文明服务热心、排忧解难耐心、说服教育细心、处理调解公心,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使广大消费者十分满意。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乡镇“一会两站”的建设工作。
根据省工商局和省消协下发的150号文件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在农村建立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的要求,市工商局和市消协高度重视,及时向市政府进行汇报,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于2006年11月8日下发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135号《关于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在农村建立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的文件,在全市范围内把此项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去年年底,我市七个县(市、区)共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80个,消费者投诉站973个。
四、认真准备、积极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
根据中消协字[2007]第2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省消协的安排,对流通领域的食品经销企业、大型超市、装饰材料、燃油供应、有线电视、邮政、电信等服务行业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市消协于5月30日下达文件,并在《太行日报》上刊登了对以上各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问卷。各县(市、区)消协通过向企业、商场、学校、农村市场发放调查问卷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于7月31日前完成评议活动,对取得的成效和问题向政府部门进行汇报。通过此次活动,加大了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发挥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推动和谐的消费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