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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土地新政定调“节约集约” 资料图片
征缴增值地价 2008土地新政定调“节约集约”
目前,我国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普遍粗放,甚至出现闲置浪费现象。为保住18亿亩耕地红线,在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同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成为今后我国土地利用的根本方针。
继去年推出一系列土地调控手段之后,2008年的土地新政出台。昨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房地产开发用地到基础设施用地再到农村集体土地,新政为今后我国的土地利用印制了“节约集约”的新标签。新政的明确方向是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成为土地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角色定位。
国务院:对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国务院昨日(7日)发布的《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明确指出,对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而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项目开发过慢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