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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巩固扩大百日行动成果加快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我市国土资源部门近日组织开展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限期结案专项行动,力争到5月底将百日执法行动中查处的违法案件全部结案。
专项行动中,市国土资源局实行党组成员包县分工,每人包一个重点案件,对所辖县的专项行动进行督办协调。执法监察人员按照责任区划分,包县督办,同时每人包一个重点案件。各县(市、区)局领导对包片包所范围内的案件进行督办,每人包一个重点案件的落实,同时将所有案件落实到人头。
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对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建筑物的案件,必须在限期内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移送法院没收非法建筑物的案件,必须在限期内对非法建筑物予以没收,并按有关规定处置到位,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追究到位;对需要补办用地手续的案件,必须在限期内补办用地手续,同时对当事人、相关责任人追究到位,对2006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案件,同时要求对监管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谭军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