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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1月中下旬举行

信产部定义,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是指手机用户离开其归属本地网,在国内其他本地网使用手机时发生的基本通话费。目前,我国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为:预付费业务上限标准0.80元/分钟,其他上限标准0.60元/分钟。
新华网北京1月2日电 (记者 冯晓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信息产业部2日发出公告,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
公告称,此次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召开。目前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将对其进行公开听证。
本次听证会代表由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组成。消费者代表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方案将于听证会材料送抵听证会代表后公布。
2007年4月,信息产业部公布手机国内漫游上限标准评估程序和时间表;5月在政府网站进行用户调查,共获得有效问卷29559份;随着工作程序推进,确定2008年1月中下旬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在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说,目前中国初步建立电信资费市场化形成机制,电信资费总体水平2007年比上年下降13.6%,5年内下降了53%。
2007年以来,手机资费“双改单”在全国快速推进。到2007年底,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基本实现标准资费用户的单向收费。
针对广大用户反映强烈的资费套餐过多、计算复杂、夸大优惠幅度等问题,信息产业部从2007年5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清理资费套餐,资费套餐从上百种简化到13种。
专家称手机漫游费“成本接近于零”理应取消
昨日,参与《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方案》制定的专家、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表示,不便透露方案的下调幅度,但可以肯定方案中提出的降幅会很大。近年来一直呼吁降低手机收费标准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方廷钰认为,漫游费应为零,应取消收费。
阚凯力表示,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手机漫游成本是非常低的,“可以说接近于零。” 他认为,漫游费之所以迟迟不能取消,是因为目前地区之间手机资费水平差异巨大,如果没有漫游费,手机卡将会跨地区销售,造成运营商内部管理混乱。
目前,我国手机用户已经超过5亿。阚凯力称,手机国内漫游费大幅下调虽然会减少移动通信运营商的漫游费收入,但很可能会刺激用户更多的在外地使用手机,“这样也可以增加移动运营商的收入。”
方廷钰介绍,对于手机漫游收费问题,主张零收费的比较普遍,因为各个移动运营商已实现了全国联网,漫游的操作变得很简单,无需在原来的基础上多收费。但是,通信运营商和一些研究机构称主张漫游要额外增加成本,主张“适当收费”。
对此,方廷钰表示,既然运营商主张漫游需要成本,那就应在听证会上详细出示成本计算标准,以让人信服。